对此,警迅即查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博眼赵某某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不恶意造谣、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同时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36岁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公民上网,
山西警方提示,
6月9日上午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不轻信传言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表示担忧。经批评教育,该贴发出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到案后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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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